賄賂上司,央告下人。
明·施耐菴《水滸傳》第36廻:“宋太公自來買上告下,使用錢帛。”
買上告下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明·淩濛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第20卷:“蘭孫衹得將了些錢鈔,買上告下,去獄中傳言寄語,擔茶送飯。”
買上嘱下
買用作人名意指在社會上受歡迎、喫得開之義;
上用作人名意指陽光、開朗、刻苦、努力之義;
告用作人名意指朝氣、活波、光明之義;
下用作人名意指謙虛、不恥下問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