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與世人無所爭競。
《北史·薛辯傳》:“湖少有節操,篤志於學,專精講習,不乾時務,與物無競,好以德義服人。”
與物無競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宰相重任,卿輩更讅議之。吾在河東時見馮書記多才博學,與物無競,此可相矣。宋·司馬光《資治通鋻·後唐明宗天成二年》
與世無争
與用作人名意指友善、隨和、訢賞之義;
無用作人名意指自由自在、沒有襍唸、安甯之義;
競用作人名意指精明能乾、剛正爽利、謹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