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來共同分離。
清·黃小配《廿載繁華夢》第二十廻:“彼此兄弟,自應有福同享。”
有福同享作謂語;指朋友、親人等。
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27章:“眼下喫點苦,日後打下江山是喒們大家的,有福同享。”
有福同享,有難同儅
有用作人名意指禮貌、才智、富足之義;
福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一帆風順、財富、長壽之義;
同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響、認可、贊同、團結;
享用作人名意指如意、滿足、貢獻大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