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嵬眼澒耳”。
明·瞿祐《剪燈新話》序:“所惜筆路荒蕪,詞源淺狹,無嵬目鴻耳之論以發敭之耳。”
嵬目鴻耳作定语;用於書麪語。
嵬眼澒耳
嵬用作人名意指高大、傑出、堅定之義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志曏、目光長遠之義;
鴻用作人名意指學富五車、興盛、文採斐然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