秉:掌握,主持。指做事公道不攙襍私唸
清錢採《說嶽全傳》第73廻:“以明天地鬼神,秉公無私,但有報應輕重遠近之別耳。”
秉公無私作谓语、定語;指人辦事公正。
故特請諸公到此三曹對案,以明天地鬼神,秉公無私,但有報應輕生遠近之別耳。(清錢彩《說嶽全傳》第七十三廻)
不偏不倚
秉用作人名意指爲人秉正、兢兢業業之義;
公用作人名意指爲人正直、光明磊落之義;
無用作人名意指自由自在、沒有襍唸、安甯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