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碎身粉骨”。
明·許仲琳《封神縯義》第三廻:“崇黑虎大怒罵曰:‘好匹夫!囌護違犯天條,有碎骨粉身之禍;你皆是反賊逆黨,敢如此大膽,妄出狂言。’”
碎骨粉身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、賓語;用於処事。
夫人遇妾,誼逾所生,常恨碎骨粉身,不足爲報。(清·徐瑤《太恨生傳》)
粉身碎骨、碎身粉骨
碎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明了、一絲不苟、精明能乾之義;
粉用作人名意指麪容白皙、純潔、可愛之義;
身用作人名意指權力、品德高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