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出真心來對待別人。
《晉書·劉元海載記》:“明刑法,禁奸邪,輕財好施,推誠接物,五部俊傑無不至者。”
推誠接物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交往等。
推誠待物
誠用作人名意指誠实、真心、腳踏實地、真誠可靠之义;
接用作人名意指熱情、有耐心、不斷努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