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名節得以保全。
明·淩濛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第六卷:“若是同年生竝時長,在旁邊聽得,阻攔拉住,不但巫娘子完名全節,就是趙尼姑也保全身軀。”
完名全節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清·李汝珍《鏡花緣》第99廻:“如無指望,就同丈夫完名全節,死在陣內,倒也罷了。”
完用作人名意指人才貌雙全、生活十全十美之義;
名用作人名意指名聲、聲譽、功業之義;
全用作人名意指十全十美、純潔、善良之義;
節用作人名意指爲人坦誠、禮度、品德高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