倒拿著劍,把劍柄給別人。比喻把大權交給別人,自己反受其害。
《漢書·梅福傳》:“至秦則不然,張誹謗之罔,以爲漢敺除,倒持太阿,授楚其柄。”
太阿倒持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指使自己被動。
郭沫若《十批判書·韓非子的批判》:“與臣下相共便是太阿倒持,結果便會爲臣下所劫弑。”
倒持太阿、反賓爲主、反客爲主、喧賓奪主
太用作人名意指完美、地位崇高、一帆風順之義;
阿用作人名意指爲人正直、善良、無偏私之義;
持用作人名意指有責任心、有恒心、有熱情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