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家破人亡”。
明·華陽散人《鴛鴦針》第四廻:“謀爲擧人急些也罷,若進士就遲一科也得,何必恁急急傾一家、補一家的?蕭掌科被他弄得家散人亡,我卻比他還便宜兩個人。”
家散人亡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人的処境等。
鴻甫把他們安頓好了,才帶了少妾到天津去,不料就接二連三的死人,此刻竟閙的家散人亡了。清·吳研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三十六廻
家破人亡、人亡家破
家用作人名意指溫煖、友愛、團結之義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聲名遠播、人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