斑鳩不會做窠,常強佔喜鵲的窠。本指女子出嫁,定居於夫家。後比喻強佔別人的住処。
《诗经召南鵲巢》:“维鵲有巢,维鳩居之。”
鵲巢鳩佔复句式;作賓語、補語;含貶義。
霍達《穆斯林的葬禮》第四章:“鄭曉京擡頭看了看上鋪,那裡早已鵲巢鳩佔,換了主人。”
鵲巢鳩居、喧賓奪主、反客爲主
鵲用作人名意指吉祥、喜兆、好運、好消息之義;
佔用作人名意指霸氣、強勁、聰明絕頂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