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容激烈的爭戰。
《辛亥革命·安徽光複記》:“北皖以処於南北戰爭必趨之地,故鳳穎二府屬地仍在槍菸砲雨之中。”
槍菸砲雨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戰爭場麪。
菸用作人名意指高超、繁盛、飄渺之義;
雨用作人名意指恩澤、恩惠、人脈廣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