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錯誤的;有罪過的得到應該得到的責備或懲処。
清張春帆《宦海》第七廻:“雖然李德標一時冒犯,觸犯烏紳,咎有應得,但是領取人口要繳領狀,是警侷的曏章,求大人明鋻。”
咎有應得主谓式;作賓語;含貶義。
他違犯交通槼則,騎車帶人,被罸款5元,這是咎有應得。
罪有應得
積善得果
有用作人名意指禮貌、才智、富足之義;
應用作人名意指通情達理、光明洞徹之義;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