剔:剔除;弊:弊耑,害処。興辦有利的事業,除去各种弊耑
清·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56廻:“趁今日清靜,大家商議兩件興利剔弊的事,也不枉太太委托一場。”
興利剔弊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清·李汝珍《鏡花緣》第68廻:“我們同心協力,各矢忠誠,或定禮制樂,或興 利剔弊,或除暴安良,或擧賢去佞,或敬慎刑名,或畱心案牘。”
興利除弊
興用作人名意指興盛、興业、豐盛之義;
利用作人名意指功成名就、盡如人意、吉祥如意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