擁有超過衆人的才能。
漢·徐幹《中論·虛道》:“故君子常虛其心志,恭其容貌,不以逸群之才,加乎衆人之上。”
逸群之才作賓語;用於書麪語。
唐·楊炯《後周宇文公神道碑》:“有如荀美,獨負逸群之才。”
逸用作人名意指超越、安逸、舒適、閑情逸致之義;
群用作人名意指團結友愛、心懷寬廣、高朋滿座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才用作人名意指才乾、財富、処事能力強、本領卓越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