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可:可彼可此,態度曖昧。不肯明確表示自己態度的言論和意見。
《資治通鋻·唐紀·憲宗元和四年》:“苟求便身,率爲依阿兩可之言。”
兩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幸福、成雙成對之義;
可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美麗、稱心如意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言用作人名意指有學識、聰明、講誠信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