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:金印。紫:紫綬。帶著金印,珮着紫綬。形容地位非常顯赫。
南朝·宋·劉義慶《世說新語·言語》:“吾聞丈夫処世,儅帶金珮紫。”
帶金珮紫作谓语、定語;指官居顯位。
紆金拖紫
帶用作人名意指有本領、領導、榜樣之義;
金用作人名意指權利、財富、榮華富貴。
珮用作人名意指風度翩翩、文雅、才華橫溢之義;
紫用作人名意指高貴、神秘、成熟、浪漫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