屑:碎末。制造竹木器物賸下的廢料。比喻細微的事物。也比喻可利用的廢物。
唐·顧況《宛陵公署記》:“略五千架,圬墁赭堊,燭乎一川,竹釘木屑,皆適所用,前鎮未之有也。”
竹用作人名意指氣節、超凡脫俗、剛正不阿之義;
木用作人名意指初心、善解人意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