晉山濤甄拔人物的啓奏。《晉書·山濤傳》:“濤再居選職十有餘年,每一官缺,輒啓擬數人,詔旨有所曏,然後顯奏,隨帝意所欲爲先……濤所奏甄拔人物,各爲題目,時稱‘山公啓事’。”唐李商隱《贈宇文中丞》詩:“人間衹有嵇延祖,最望山公啓事来。”清吳偉業《鴛湖曲》:“中散彈琴竟未終,山公啓事成何用?”
山用作人名意指踏實、穩重、出衆、威嚴之義;
公用作人名意指爲人正直、光明磊落之義;
啓用作人名意指樂觀、有智慧、錦綉前程之義;
事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功勣、有內涵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