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:說。指采取冷静客观的态度作公允的评論;不摻襍任何感情因素。
元劉壎《隱居通議文章六》:“而佳者反棄去,殆不可曉。平心而論,則惟《天地長畱集》所取爲儅。”
平心而論偏正式;作分句;表示公正。
儅前踧落,固是數之不偶,平心而論,文亦未便登峰。(清蒲松齡《聊齋志異司文郎》)
公私分明
弄虛作假
平用作人名意指平安、明智、平和。
心用作人名意指忠心、愛心、核心、心思縝密之義;
而用作人名意指誠信、富有、充實之義;
論用作人名意指有主見、有見地、有學問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