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要索取,卻得不到。
《韓非子·孤憤》:“人主之左右,行非伯夷也,求索不得,貨賂不至,則精辯之功息,而燬誣之言起矣。”
求用作人名意指有追求、有理想、堅持不懈之義;
索用作人名意指進取、上進、努力、進步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