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種法律倒有九種是民間的成例。
明·羅懋登《三保太監下西洋記》第二十一廻:“那是個例子,常言道:十法九例,無例不成法。”
十用作人名意指十全十美、美好、極致之義;
法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嚴明之義;
九用作人名意指才貌出衆、學識淵博、処變不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