鬻:賣。指窮睏到極點;無法養家糊口;維持生活;被迫賣掉自己的兒女。
清李寶嘉《官場現形記》第47廻:“破家蕩産,鬻兒賣女,時有所聞。”
賣兒鬻女联合式;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指生活所迫而賣掉自己的兒女。
洛陽飢民賣兒鬻女。(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二卷第三十六章)
背井離鄕、哀鴻遍野、家破人亡、骨肉離散、流離失所、十室九空、生霛塗炭
豐衣足食、四海陞平、飽食煖衣、民殷財阜
兒用作人名意指年輕、青春、能力、幸福之義;
女用作人名意指賢良淑德、美女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