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節:臨難不苟的節操;奪:喪失。指麪臨生死關頭,仍不改變其原來志曏。
《論語·泰伯》:“临大節而不可奪也。”
大節不奪作定语;指有气節。
大節不可奪
卑躬屈節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衆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義;
節用作人名意指爲人坦誠、禮度、品德高尚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奪用作人名意指霸氣、豪邁、上進、進取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