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:能夠。無從知道。
唐韓瘉《爭臣論》:“故雖諫且議,使人不得而知焉。”
不得而知偏正式;作謂語;用於不知道某事。
從未到過廣西,所以誰做了廣 西政府的“高等顧問”等等,我不得而知。(鄒韜奮《經歷貧民窟裡的報館》)
一無所知、不知所以
洞若觀火、了如指掌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
而用作人名意指誠信、富有、充實之義;
知用作人名意指有學問、獨到見解、聰明、友善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