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背天理人情。
宋·羅大經《鶴林玉露》第八卷:“若濬此擧違天悖人,可取濬頭歸苗傅,不然,一有退縮,悉以軍法從事。”
違天悖人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順天應人
天用作人名意指思維遼濶、天子驕子、心胸寬濶之義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聲名遠播、人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