諫爭:爭同“諍”,直言相勸。勸諫的話如同流水一樣,滔滔不絕。
明·無名氏《東籬賞菊》第二折:“從父令是何由,從君令是何由,冒斧儅戈,諫爭如流。”
諫爭如流作谓语、賓語;指經常勸告。
諫用作人名意指正直、有主見、勇敢之義;
爭用作人名意指堅持到底、有原則、有想法之義;
如用於人名意指如願以償、稱心如意之義;
流用作人名意指才華出衆、聰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