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法律統一,前後一致,不能隨意變通。
《藝文類聚》卷五四引晉杜預《奏事》:“法出一門,然後人知恒禁,吏無婬巧,政明於上,民安於下。”
法出一門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政策等。
法无二門
法出多門
法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嚴明之義;
一用作人名意指心無旁騖、善始善終、認真之義;
門用作人名意指希望、大有可爲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