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起麻煩之事。同“惹是招非”。
元無名氏《東平府》第一折:“哎,徐甯緊緊相隨,生怕俺不遵依,曏城中惹事招非。”
惹事招非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明·施耐菴《水滸傳》第103廻:“大嬭嬭卻是利害得緊,誰敢與你傳話,惹事招非?”
惹是招非、招惹是非
事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功勣、有內涵之義;
招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財富、抱負之義;
非用作人名意指聰明绝顶、儀表非俗、卓爾不凡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