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遺編斷簡”。
清·梅曾亮《陳碩士〈學士授經圖〉記》:“而苟其學之不足傳,與傳之不得其人,雖儅時爲諸儒所宗,而遺篇斷簡不可見於後世者,往往有之。”
遺篇斷簡作主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簡用作人名意指正直、真誠、有學識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