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摩頂放踵。
南朝·陳·沈炯《为陳武帝与王僧辩盟文》:“僧辯等荷相國湘東王泣血啣冤之寄,摩頂至踵之恩,能不瀝肝抽腸,共誅奸逆。”
摩頂至踵作谓语、定語、狀語;形容人不辤勞苦。
摩頂放踵、摩頂至足
頂用作人名意指位高權重、聰明、文思敏捷之義;
至用作人名意指盡善盡美、高尚偉大、有賢德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