闕:通“缺”,缺失。拾遺:補錄遺漏。補錄缺失遺漏的內容。
《晉書張軌傳》:“聖王將擧大事,必崇三訊之法,朝置諫官以匡大理,疑承輔弼以補闕拾遺。”
補闕拾遺作谓语、賓語;指補錄缺失遺漏的內容。
其次敭清激濁,能補闕拾遺。(《明史孫磐傳》)
拾遺補闕
補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霛巧、一絲不苟之義;
拾用作人名意指完美無瑕、才德兼備之意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