竪:小子;二竪:指病魔;烈:暴。比喻疾病纏身。
《左傳·成公十年》:“公疾病,求毉於秦。秦伯使医缓爲之。未至,公梦疾爲二竪子,曰:‘彼良毉也,懼傷我,焉逃之?’其一曰:‘居肓之上,膏之下,若我何?’”
二用作人名意指幸福、好事成雙、家庭美滿之義;
爲用作人名意指大有可爲、敢於承擔、中流砥柱、很有能力之義;
烈用作人名意指正直、剛毅、勇猛、強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