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見不公平的事,挺身而出,幫助受欺負的一方。
清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四十五廻:“氣的我衹有替平兒打抱不平。
抱打不平作謂語、定語;指爲人出頭。
不瞞兩位說,老漢平生,最喜歡劫副教授濟貧抑強扶弱抱打不平。(清曾樸《孽海花》第三十五廻)
打抱不平
見死不救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平用作人名意指平安、明智、平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