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冠:楚國在南方,因此稱楚冠爲南冠。本指被俘的楚國囚犯。後泛稱囚犯或戰俘。
《左傳·成公九年》:“晉侯觀於軍府,見鍾儀,問之曰:‘南冠而縶者,誰也?’有司對曰:‘鄭人所獻楚囚也。’使稅之,召而吊之。再拜稽首。”
南冠楚囚作賓語;泛指囚犯或戰俘。
鱸魚正美不歸去,空戴南冠學楚囚。(唐趙嘏《長安鞦夕》詩)
南用作人名意指朝氣、聰明、順利、溫煖、光彩;
冠用作人名意指擧世無雙、超凡脫俗、文質彬彬之義;
楚用作人名意指清秀、思想、專注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