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識別竝尊重有才能的人。
明·李贄《焚書·複麻城人書》:“以此見真正高陽酒徒之能人下士,識才尊賢又如此。”
識才尊賢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指愛惜人才。
識才尊賢的 人大有人在
愛惜人才
識用作人名意指学識渊博、有见識、知書達理之義;
才用作人名意指才乾、財富、処事能力強、本領卓越之義;
尊用作人名意指乖巧、聽話、懂事、有禮貌之義;
賢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美麗、才學、出衆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