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人人都看見,極其明顯。
清·陳確《大學辨一·翠薄山房帖》:“《大學》紛紛言先言後,有目共見。”
有目共見作谓语、定語;形容事物非常明顯。
他的思想根據之薄弱是有目共見的。郭沫若《讀 任公〈墨子新社會之組織法〉》
有目共睹
有用作人名意指禮貌、才智、富足之義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志曏、目光長遠之義;
共用作人名意指團結、謙恭、友善之義;
見用作人名意指明智、知識廣濶、敏銳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