振奮精神,盡力設法治好國家。
宋·邵伯溫《聞見前錄》第十卷:“擢禦史中丞,帝方勵精求治。”
勵精求治作谓语、賓語;用於統治者。
《新唐書·元稹傳》:“以陛下睿博洪深,勵精求治,豈言而不用哉?”
厲精求治、勵精图治
勵用作人名意指奮發、磨鍊、契而不捨之義;
精用作人名意指意氣風發、聰慧、專心、完美無缺之義;
求用作人名意指有追求、有理想、堅持不懈之義;
治用作人名意指才能、專研、足智多謀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