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再衰三竭”。
郭沫若《爲“五卅”慘案怒吼》:“病根(指不平等條約)不除……我們國民的民氣,再衰三涸,将要永远沦爲外人的奴隶而不能振拔。”
再衰三涸作定語;指每況瘉下。
再衰三竭
一鼓作氣
再用作人名意指有耐心、堅強、善始善終之義;
三用作人名意指行成於思、堅定、足智多謀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