菸火食:熟食。道教以爲仙人可以不喫熟食。舊時用來稱贊詩文立意高超,言詞清麗,不同一般。
宋·阮閲《詩話縂龜前集》卷九引《直方詩話》:“文潛先與李公擇輩來予家作長句。後再同東坡來,坡讀其詩,歎息雲:‘此不是喫菸火食人道底言语。’”
不喫菸火食作谓语、定語;指不同凡俗。
我看你每每甯神養性,不食菸火,雖然有些道理;但這上麪事跡,你何能曉得,卻要觀看。(清李汝珍《鏡花緣》第七十廻)
不食人间菸火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菸用作人名意指高超、繁盛、飄渺之義;
火用作人名意指光明、勇猛、堅毅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