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:區別;鴻溝:古代運河,在今河南省,秦末是楚漢分界的一條河,比喻事物的界線。形容界限很清楚,區別很明显。
西漢司馬遷《史記高祖本紀》:“項羽恐,迺與漢王約,中分天下,割鴻溝而西者为汉,鴻溝而东者为楚。”
判若鴻溝主谓式;作謂語;形容界限很清楚,區別很明显。
從此之後,中國文罈新舊的界限,判若鴻溝。(魯迅《偽自由書後記》)
判若黑白、判若兩人
若用作人名意指文雅、風度、氣質、美麗之義;
鴻用作人名意指學富五車、興盛、文採斐然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