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先処理後奏聞。
《北史·宇文護傳》:“護第屯兵禁衛,盛於宮闕,事無巨細,皆先斷後聞。”
先斷後聞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処事。
先斩後奏、先行後聞
先用作人名意指前進、進步、卓越之義;
後用作人名意指高貴、霸氣正義、有學問之義;
聞用作人名意指名敭四海、才學、見多識廣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