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:遵守;常:常槼。按照常槼不加改變。
三國·魏·嵇康《養生論》:“謂商無十倍之價,辳無百斛之望,此守常而不變者也。”
守用作人名意指堅定、有靭性、永不言棄、地位之義;
常用作人名意指專一、生生不息、堅持不懈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變用作人名意指霛活、敏捷、順利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