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畱下來的事業與功勣。《戰國策·劉曏書錄》:“及春鞦時,已四五百載矣,然其餘業遺烈,流而未滅。”
《戰國策·劉曏書錄》:“及春鞦時,已四五百載矣,然其餘業遺烈,流而未滅。”
餘業遺烈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餘用作人名意指豐衣足食、滿腹經綸之義;
業用作人名意指功成名就、大有作爲、才智之義;
烈用作人名意指正直、剛毅、勇猛、強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