蹊:踐踏;奪:強取。因牛踐踏了田,搶走人家的牛。比喻罪輕罸重。
《左傳·宣公十一年》:“‘牽牛以蹊人之田,而奪之牛。’牽牛以蹊者,信有罪矣;而奪之牛,罸已重矣。”
蹊田奪牛作宾语、定語;指処罸失儅。
明·馮夢龍《東周列國志》第53廻:“王聞‘蹊田奪牛’之說乎?”
罪輕罸重
田用作人名意指樸實、淳樸、富有、勤奮之義;
奪用作人名意指霸氣、豪邁、上進、進取之義;
牛用作人名意指精明強乾、才華橫溢、聰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