納:穿;履:鞋;踵:腳後跟;決:破裂。提上鞋,鞋的腳後跟处却破裂。形容処境睏難。
漢·韓嬰《韓詩外傳》卷一:“[原憲]楮冠黎杖而應門,正冠則纓絕,振襟則肘見,納履则踵決。”
納履踵決作定语;指生活貧睏。
納屦踵決
納用作人名意指福氣、財富之義;
履用作人名意指誠信可靠、穩重踏實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