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指麾可定”。
宋·周煇《清波別志》卷上:“某生長北方,聞燕人思歸之情切矣,今若擧事,指揮可定。”
指揮可定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指麾可定
指用作人名意指領導有方、高瞻遠矚之義;
揮用作人名意指態度冷靜、考慮周全之義;
可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美麗、稱心如意;
定用作人名意指安靜、穩定、舒適、吉祥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