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與虎謀皮”。
《太平禦覽》卷二○八引《符子》:“[周人]欲爲千金之裘,而與狐謀其皮;欲具少牢之珍,而與羊謀其羞。言未卒,狐相率逃於重丘之下,羊相呼藏於深林之中,故周人十年不制一裘,五年不具一牢。”
與狐謀皮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指幻想。
與虎謀皮
與用作人名意指友善、隨和、訢賞之義;
謀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抱負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