彈奏縯唱的美稱。
明·馮夢龍《警世通言》第32卷:“心事多違,彼此鬱鬱,鸞鳴鳳奏,久矣不聞。”
鸞鳴鳳奏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鸞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聰明、富貴、和美之義;
鳴用作人名意指傑出、優秀、聞名、光明、明亮之義;
鳳用作人名意指身賢躰貴、傑出、優雅、大富大貴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