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懷怨恨而死。
唐·蔣防《霍小玉傳》:“我爲女子,薄命如斯。君是丈夫,負心如此。韶顔稚齒,飲恨而終。”
飲恨而終作谓语;用於書麪語。
小女興娘薄命,爲思唸郎君成病,於兩月前飲恨而終,已殯在郊外了。明·淩濛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十三
飲恨而死
而用作人名意指誠信、富有、充實之義;